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涉及到孩子利益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在中国,离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双方必须有无过错才能获得抚养权,而是以“以孩子利益为最高原则”来判断以哪一方为主要抚养人。
当然,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有过错,例如对孩子虐待、不负责任等行为,法院有可能会依据这一事实作出偏向另一方的决定,但这并非一定。因为即使没有过错方,如果他(她)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更好地照顾孩子,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交给他(她)。
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瞠目切实的因素:
1、孩子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
2、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情况、各自的职业和时间安排等。
3、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程度,是否能够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和发展机会。
4、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和人格素质。
总之,父母双方都有权利申请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否有过错。但最终,法院将以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具体情况做出最合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