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离婚事宜的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探视等。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需要得到公证才能够生效。公证是国家机关对于该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协议的司法支持。
公证有以下几个好处:
1.防止争议
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可以有效避免双方后期的争议。在协议签订时,公证员会就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离婚协议涉及的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签署协议后,公证员会对当场各方的性别、姓名、身份证号等进行核验,同步记录备案,以证明协议签署人的真实身份。这样,在以后发生争议时,可以直接拿出公证书作为证据,减少了调查的成本和维权的难度。
2.增强法律效力
公证作为司法机构的认可,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具有较高的保障作用,也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让各方在协议生效后更有信心及时履行协议的约定。
3.便于后期处理
公证备案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备案信息,如子女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的数额等变更。也可以根据新情况协商后申请变更协议内容,并及时公证备案,以避免未来引发的矛盾和争议。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可以增加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台湾地区不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约定书面离婚协议具有相对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