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该明确权利义务,并履行约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方不给拆迁协议,则是违法的。
因为拆迁协议的签订是保障个人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拆迁方不遵守相关规定而不给拆迁协议,会给被拆迁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影响到他们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拆迁方违反法规不签订协议,即便推进拆迁工作,整个拆迁过程也是非法的。
同时,拆迁协议中规定了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事宜,包括拆迁房屋的安置、拆迁补偿费用等,如果没有协议,也无法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因此,拆迁方必须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拆迁方拒绝签订协议,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支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方不给拆迁协议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处理,确保拆迁工作合法、公开和公正。被拆迁人也应该了解相关法规,维权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