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是实行“集体所有、属地管理、家庭承包、自愿入住”的土地制度,也是农村家庭生活和生产的基本场所。因此,农村宅基地卖掉后,是否能再次申请宅基地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农户在卖掉宅基地前已经是宅基地的承包人,那么据《宅基地条例》规定,承包期限不论,一经承包不可转让、转包或者抵押、出租等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卖掉宅基地,那么该承包人就没有宅基地了,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
其次,如果卖掉宅基地后,没有宅基地或者已有一定时间没有宅基地了,可以再次申请宅基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新的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相关的部门审核和批准。
总之,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家庭生活和生产的基本场所,承包人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承包合同和土地管理法规,不能将宅基地乱卖、转让等行为,也不能私自随意占用、破坏等行为。同时,在申请宅基地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和资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合理利用宅基地,实现稳定生产、宜居和谐的农村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