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一个敏感和复杂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离婚后的孩子需要由一个父亲或母亲负责抚养,这通常需要一个法院审理和判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情况和父母的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一方希望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共同抚养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在离婚后再次争取抚养权的情况下,争取的机会是存在的,但是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是否有了新的婚姻关系、孩子是否还小、孩子的需求、原有协议是否能够变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重新争取抚养权通常需要向法院提出一份申请并作出一定的解释和证据。法院通常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和家庭现状的变化。
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原先判定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接受双方达成的协议,例如选择共同抚养,这也需要双方均同意并且法院认为对孩子最为有利。
总之,离婚后再次争取抚养权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还要考虑到孩子和其他家庭成员的需求和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争取到抚养权的成功概率是存在的,但也取决于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