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一个第三方,在没有深入了解情况的情况下,我认为对于离婚和是否抚养孩子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但是,如果男方不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我认为以下几点可以作为劝说的理由:
1. 作为父亲,抚养孩子是一份责任和责任,而不是选择。离开孩子将会影响他们的成长和未来。而且,这也会有悖于法律规定。
2. 离婚虽然痛苦,但抚养孩子需要母亲和父亲的支持和帮助。离开孩子将会加重母亲的负担,也可能让孩子失去重要的源自父亲的情感支持。
3. 针对男方离婚后要开始新的生活的想法,可以告诉他,如果他不想负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建议他和妻子尽快商讨解决方案,如委托外部机构或请家庭亲戚帮助带孩子。
总之,我认为,作为第三方,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强迫任何一方屈从于另一方的要求,而是尽我们所能来协助双方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尊重彼此的感受,同时,坚持维护孩子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