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儿童抚养权是指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权益的问题。在我国,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权由父母行使,但是在父母不能行使抚养权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他人代为行使。
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儿童的第一抚养人。父母应当承担抚养未成年儿童的法律责任,确保未成年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如果父母不能行使抚养权,比如离婚、身故等情况,抚养权可以由其他人代为行使。
其次,如果父母离婚,抚养权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孩子尚未成年,一般由判决离婚的法院根据主要抚养人的情况,来确定抚养权的具体方案。如果双方均愿意承担抚养权,也可以共同行使抚养权,但是需要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最后,如果抚养权需要转移或者转换时,需要考虑儿童的切实利益和生活环境。比如,如果父母因为工作、疾病等原因不能承担抚养责任,可以将抚养权委托给爷爷奶奶等其他亲属。但是需要保证环境稳定、安全,并且未成年儿童能够得到必要的教育和照顾。
总之,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保护孩子的权益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当出现抚养权纠纷时,需要多方沟通协商,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以儿童的利益和成长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