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由政府或拆迁单位为被征收人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这种方式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权益而设置的,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规划面积和使用面积都要达到一定标准。
而工抵房,是指企业或单位在职工进行安置时,通过把职工持有的房产折换成拆迁安置房的方式进行的一种安置方式。因此,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工抵房,这是要分情况讨论的。
对一些个人拥有自己住房的被征收人,政府或拆迁单位一般不对其提供工抵房的方式。因为这种安置方式和他们的房子没有直接联系,也就不符合工抵房的定义和使用条件。同时,这些人家庭资产比较雄厚,也不存在特别困难的住房问题,故而一般不会选择工抵房。
但对于某些企业或单位拥有自己住房的职工而言,工抵房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因为他们的职业素质比较高,工资收入较稳定,这个群体一般属于较为中等的社会阶层,所拥有的房产相对来说也不会太高。这些人在搬迁之前,可以将自己住房的资产进行折换,使用同等或略高面积的拆迁安置房替代。这种方式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他们的居住权益,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住房资源,达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目的。
总之,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工抵房,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需要在政府、拆迁单位、企业、被征收人等各方之间达成共识,制定出最合适的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