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中,为农民家庭建造住房及其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需要自留地的土地。在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其中几条:
1.农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不可抵押、出租、出售。
2.宅基地的面积、用途、位置、所有权必须明确,并由村委会或乡政府公示。
3.宅基地的用途必须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损害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宅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划、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和改变宅基地及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
6.宅基地的面积不得大于土地承包面积的20%。
7.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保护林木和水源等规定。
以上是目前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有可能会制定更为细化和具体的规定。此外,随着农村宅基地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可能还会有新的规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