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离婚各项问题的处理方式加以书面规定的文件。其中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赡养费等各项事宜的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不是一定需要的,但如果双方都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协议书,则协议书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要送达吗?送达时间又是多久呢?
首先要说的是,离婚协议书的送达是必须的。无论是由律师代为办理还是自行前往法院递交,都需要将协议书送达对方配偶或意见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对方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避免一方在经济或感情上的弱势地位下被迫签署协议。
送达的期限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送达的时间没有固定的规定,但是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了送达时间的最短期限,即寄达时限和送达时限。在寄达时限和送达时限内,送达一方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送达协议,并且需要取得对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等确认。如果协议书是双方当场签署的,那么送达问题就不需要考虑了。
实际上,离婚协议书送达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如果双方感情比较和睦,同时具备相互信任和沟通的能力,则可以协商好送达时间,一般来说当晚或次日就可以完成送达。如果关系比较恶劣,建议委托第三方律师或公证人出具送达证明,以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送达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好送达时间和方式,同时建议委托第三方来处理离婚协议书的送达问题,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