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合法性和约束力。如果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某一方或双方发现了其中某些条款存在问题,需要对该离婚协议进行修改,那么需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改动。
具体来说,修改离婚协议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协商达成一致。夫妻双方在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变更手续之前,先要协商达成一致,确定修改的内容和方式等问题。
2、提交变更申请。夫妻双方需要把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内容写成书面形式,并提交给公证机关,同时填写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公证机关审查和处理。公证机关会对夫妻双方提交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就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盖上公证印章。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实际情况,公证机关将告知双方需要进行具体调整后再次提交。
4、重新签署协议。经过公证机关的处理后,夫妻双方需要重新签署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在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上盖章。这样,双方才能享受到新的离婚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修改离婚协议需要走公证机关这个程序,这样才能保证修改后的协议具有合法性和约束力。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协议变更前,应充分协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并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以便公证机关能够审查并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