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未经法院审判而自行解除婚姻关系。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协议,包括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协议达成后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即可生效。因此,协议离婚在民政局是可以生效的。
一般情况下,民政局对于协议离婚并不会进行审核和审批,只是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备案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因此,协议离婚可以认为是一种愿意离婚的自由行为,而且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协议离婚在生效后,其效力可以持续到夫妻双方一方再次结婚或有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变更。此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在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同意的协议确实能够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了纠纷和冲突的产生,往往能够更快速地化解婚姻问题。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随意的离婚方式,在民政局备案后可以生效。但是,协议离婚不能保证每一次离婚都能达成协议,因此必要时还需要转向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