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私分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既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行为会被定为侵占罪或者贪污罪。
首先,挪用公款私分行为被视为侵占罪的情形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任意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挪用公款私分属于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因为公款是由国家或者公共机构出资或筹集的资金,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支出和使用,而公务员挪用公款进行私分,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属于一种严重的侵占行为。
其次,挪用公款私分也可能被视为贪污罪中的一种。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私分的行为实质上也属于利用公职人员的职权,将公款用于个人或团体目的上,从中获利,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诚信原则。因此,挪用公款私分也可能被视为一种贪污行为。
无论是侵占罪还是贪污罪,都属于刑法中的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对于该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公职人员应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基本道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共事务的公正、透明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