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要的一环,它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对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约定。对于协议书的有效性问题,有两个方面需要考虑:一是形式是否合法,二是内容是否合理。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必须合法。根据我国《婚姻法》,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书面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书应当是一份经过双方签字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简单地写下“离婚协议”六个字,并没有明确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的签字确认,那么这种协议书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合理。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有关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因此,协议内容应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离婚相关的重要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书只是简单地写下六个字,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双方之间出现争议的情况也会很多。这时,需要法院来判定离婚相关的事项,甚至会影响离婚双方的利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六个字本身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离婚事项,并没有签署书面协议,那么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在离婚协议书的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认真考虑自己的利益,对协议内容进行明确的约定,签署书面协议,以确保离婚后的各方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