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的《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规划,县乡的宅基地可以建设住宅以及其他必需的附属设施,如机井、厕所、鸡舍、猪舍等。但是对于城镇的宅基地,只能够建设辅助设施,不得建设住宅。
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农村宅基地在城镇化进程中过度扩张,而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当然,也有些农民对于这一规定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居住需要,特别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可能面临无住房的困境。
从宏观角度而言,宅基地不让盖房能减少类似城镇化带来的土地浪费问题,但是从农民个人而言,他们需要稳定的住房才能安心农耕。因此,在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中,寻找一个平衡点也十分必要。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让盖房这一规定的背后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求,避免过度限制和扩张。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和规划机制,促进农村和城镇之间的有机结合,让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合法、合理的住房需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