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能有效的指定继承人,因为继承权是法定的,继承人也是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来决定的。离婚协议只能解决离婚当事人的财产分割、赡养子女等具体问题,但无法改变各种法定规定,包括继承权的法定规定。
在我国,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依次继承;遗嘱继承是指通过遗嘱规定继承人。
因此,离婚协议无法改变或规定继承权,即使协议中有指定继承人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在离婚协议中,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和约定一些关于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具体事项,例如协商确定抚养子女的方式和费用、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等等,但这些协议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只能协商解决与离婚有关的具体问题,不能改变或规定继承法律问题。如果需要规定继承人,必须通过遗嘱来指定,但是遗嘱的相关规定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也是无效的。在处理遗产分配等相关问题时,建议根据法律规定去制定遗嘱,以便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