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解决离婚相关事宜的方式。在扬州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前往扬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业务办理。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1、夫妻协商:夫妻一方或双方必须同意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就离婚的财产、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达成协议。
2、起草协议书:夫妻双方应当约定离婚的具体内容并签署离婚协议书。
3、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4、领取离婚证:当所有材料齐备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颁发离婚证和结婚证注销证明。离婚证上载明两人的离婚事由、离婚时间等信息。
二、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一份;
4、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有房产、车辆等共同资产,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总之,协议离婚是个简单又相对容易办理的程序,只要夫妻两人同意并具备办理条件,到扬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在办理协议离婚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意细节,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