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登记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双方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并签字、盖章;
4.子女身份证明:如果有共同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证明、收入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场登记,需要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代理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材料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授权书。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有不满意的情况,也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撤销离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