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居民是否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涉及到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宅基地指的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下的用于居住建筑的土地,一般属于公共资源,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集体所有权统一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居民可以在乡村或农村地区拥有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也被称为“质权”。这意味着,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但不允许将宅基地转让、抵押或者出售。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的乡村土地复杂,市场需求之下,一些擅自闲置的宅基地也被视为闲置土地充当商业目的。同时,官方加大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力度,允许土地按照市场化方式在乡村地区流转。这就使得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了宅基地的买卖交易。但是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法规。如果居民在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购买宅基地并建房,就算被卖家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也是属于违规行为。在建设的过程中,官方可能会要求拆除不合法的房屋,严重的会面临法律和行政处罚。
综合来讲,虽然一些地方出现了所谓的“宅基地买卖”,但是居民并不应该过多涉足土地交易领域。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具有公共属性,不能出现私有化的情况。相应措施应该被制定以确保土地的使用能够遵循法律途径,实现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公共资源管理,保护农村稳定,促进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