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承担公务过程中或者该承担公务的职责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将公共资金或者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者其他用途,并获得非法收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法律必须从严惩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资金安全。
押送江门的原因是挪用公款的罪行在江门发生,因此需要将嫌疑人押解到江门接受审判。此外,押送嫌疑人到案发地审判,既可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也可以提高犯罪成本,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防止其他公职人员违法挪用公款。
另外,押送江门也是为了遵守司法程序,符合法治原则。在司法程序上,嫌疑人需要接受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而押运嫌疑人到案发地审判则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维护和确保司法公正,也能够增加社会大众对司法行为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总之,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不能任其猖狂,必须加大惩处力度。押送江门的举措不仅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法治原则,而且有助于打击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