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家庭法律中,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父母或监护人行使。然而,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时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例如家庭暴力、离婚等,这些情况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而抚养权的归属则需要进行调整。
常哲之所以要回抚养权,可能是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他可能认为前妻擅自行使了抚养权或者对孩子进行了不良的教养方式,导致孩子的健康与成长受到了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安全,常哲可以向法院申请回抚养权。
其次,他可能是因为前妻在离婚后违反了协议,例如未按照判决书要求支付抚养费等问题,这种情况也可以成为申请回抚养权的理由之一。
最后,假如前妻因故无法继续行使抚养权,常哲则可以提出要求回抚养权的诉求。
虽然回抚养权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如果常哲能够合理行使其父亲权利,并与前妻充分沟通协商,那么对于孩子而言,这种变化可能也不会太大。然而,无论是谁拥有抚养权,都应该以孩子的健康与成长为第一优先,关注和照顾孩子的各个方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