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个人或家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侵犯,不得被征收、占用、征用或者依法解除使用权。因此,政府没有权利随意拆除农村宅基地。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一些政府部门或开发商往往有不同方式,进而破坏农村宅基地。
首先,一些政府部门可能会以各种名义侵占农村宅基地。比如,一些政府部门可能将农村宅基地划拨给企业或个人,例如农村公路建设、水库储备等等。虽然这些都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和提升基础设施,但是相关政府部门往往会无视农民的权益。
其次,一些开发商会选择违规开发,挤占农村宅基地,使农民难以维权。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开发商往往执意破坏、占用农村宅基地,由于农村宅基地所在位置多为城郊和郊区地区,法律和行政手段难以阻止其违规开发行为,这也导致了农民的利益受到了侵犯。
总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政府应该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保护农民的权益。对于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和培训,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增强农民利益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