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法律上认可的离婚方式之一,如果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离婚协议书中两方签字是有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下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离婚协议书两方签字的有效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双方自主意愿。因为法律主张双方的平等自由,双方对于离婚的事项和后续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全面充分地沟通和协商最合理;同时,协议书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约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如婚姻法、民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协议书内部涉及的具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则在签署时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其次,协议书与公证书、判决书一样,是一种法律文件。签署离婚协议书是达成了一份私人协议,但是协议书本身是需要提供证明和张贴的。如果协议书内部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也符合相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上完成双方签字,然后应该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进行登记备案。公证处会对离婚协议书上的双方身份和签字进行认证,使离婚协议书获得了合法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如果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经过双方沟通协商,两方签字并经过公证,才能认定该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中两方签字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该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要保持理智决策,避免心态偏激和情绪化的操作,签署后仔细阅读,确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都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