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是:“离婚时由夫妻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父母能力,判决确定。”也就是说,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和达成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虽然达成了协议但是法院认为该协议不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裁决离婚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判决。
因此,离婚女没有抚养权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一切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后母亲具有较好的抚育条件,愿意承担抚养责任,而且孩子也有更强的亲子感受,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母亲负责。然而,如果母亲的经济和抚养条件不如前夫,或者父亲要求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也可以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父亲负责。
总的来说,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之间的意见来决定的,展现了我国法律尊重个人意愿、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同时,父母双方应该平等对待、共同负责,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