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婚姻双方为了规避法律或变相转移家庭财产等目的而虚假申请或达成的离婚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在法律上,假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虚假的离婚协议不但违反了法律的要求,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我国离婚法律制度下,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必要的,但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并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内容的要求,否则不论协议书上是否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它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假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不但会影响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权利,而且也容易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假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真实性原则,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