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农村宅基地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看。一般来讲,离婚产生的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而农村宅基地也不例外。但具体要看该宅基地是属于哪个人的名下,是否有其他的因素影响到宅基地的归属问题。
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村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通常情况下,宅基地应该属于全村共用,而不是个人或家庭所有。但以往因为各种原因,许多村民可能已经将宅基地纳入到了自己的财产中。这就导致了离婚分割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愈发复杂。
如果离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的名下都没有宅基地,那么离婚产生的宅基地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但如果一方名下拥有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确实是属于全村共用的,则需要查明宅基地的真实归属,判定其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而对于离婚双方都已经名下有宅基地的情况,则需要查明各自的宅基地是否是真实的属于自己的产权,如果所在村庄对宅基地有分配管理,则需要查明宅基地的分配情况,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总的来说,离婚分割农村宅基地是合法的。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要进行分割,需要确保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是清晰的。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分割不得影响到该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利益,也要尊重当地村规民约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