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解决婚姻问题时达成共识的一种书面文件。所谓离婚协议书,就是指在婚姻关系结束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对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和规定。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完成,也可以咨询律师或公证人的意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财产分割: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分割比例和方式等。
2. 子女抚养:包括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和抚养费等。
3. 婚姻债务:包括债务的所有权和分担方式。
4. 家庭住房: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
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会引起纠纷和争议。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并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解决婚姻问题时所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是依法具有约束力的。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签署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协商,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