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和我的前妻XXX,我们于XX年XX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XX,随着感情的变化,我们决定进行离婚,我和前妻XXX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抚养权的归属
1. 根据现实情况和孩子的需要,我们共同同意将抚养权归属于我(男方),并负责孩子的日常教育和生活照料。前妻XXX对此没有异议,同时我承诺将保证孩子的健康和幸福。
2. 前妻XXX仍以同等的爱和态度对待孩子,无论何时都有资格与孩子交往和沟通,包括在重大决策时向我提出建议和意见。
3. 我保证即使在发生意外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照顾孩子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或者与XXX协商得到赞同,可以委托合适的人员照顾孩子。
二、 子女扶养费的支付
1. 为了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需求,我同意按照XXX提出的合理计算标准支付子女扶养费,包括但不限于食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2. 子女扶养费由我每月支付,并应在每月的XX日前一次性支付到XXX指定的账户上。如有未支付费用,应在下一个月继续支付,直到完成全部支付。
三、 财产分配
1. 在离婚协议中,我和前妻XXX没有产生财产纠纷,我们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确认了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等所有的财产,分别分配给各自所有。
四、 其他事项
1. 双方承认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愿意在离婚后友好的相处,保持良好的关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幸福做出共同努力。
2. 如果协议中某些条款对其中一方造成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财产或其他损失,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得到法院的裁决后进行调整。
以上是我们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我们确认并严格遵守。我们也保证会以最好的方式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幸福,让他能健康成长。同时,如果需要我们将进一步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材料。
此致
敬礼!
男方:XXX
女方: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