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抚养权是指离婚后由于子女的存在而产生的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的争议。在解决该类争议时,法院会要求双方提供一系列的材料。
首先,双方离婚协议书是重要的材料之一。这份文件包括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产权、财产分割、抚养费和探望子女等条款。此外,双方离婚协议书应该由离婚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双方同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其次,子女的相关证明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护照、照片等原件或复印件。这些文件上需要有具体的信息,例如子女的基本情况、籍贯、监护人等,以便于法院判断抚养权归属。
此外,还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家庭成员证明等证明材料。这些材料用于评估双方的财产状况,以确定抚养费的大小。
最后,可以提供相应的证人证言、相关的涉及争议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论点,并指出对方的缺陷和父(母)亲的不当行为等。
总之,离婚争抚养权材料涉及诸多方面,其中包括离婚协议、子女的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问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