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伤心事,但如果不得已,需要协商各种财产分配问题。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公积金。离婚协议中是否要写公积金?我认为是需要写的,以下是我的几点见解。
首先,公积金是我们的个人财产,不受其他人干扰。结婚前我们缴纳的公积金和离婚后我们缴纳的公积金都属于我们的个人财产。离婚协议里要注明每位配偶的公积金数额,因为这能够保障每个人的财产安全。
其次,除了写明两人的公积金数额外,还应该注明公积金的分配方式。一般来说,可以选择由一方放弃自己的公积金,或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这都需要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写出来,避免出现争议或者合同漏洞。
第三,离婚协议中写出公积金的分配方式也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法律条文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而在协商分配财产的时候,公积金也应该在其中。这样在出现争议或者索赔问题的时候,都能够有明确的规定作为依据。
最后,公积金是我们的生活保障,尤其是在退休后,公积金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收入来源之一。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写入公积金的分配方式,也是为了双方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中需要写公积金。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出现争议或者合同漏洞,明确公积金的数额和分配方式是有必要的。这样双方就能够放心地走向自己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