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产权法律地位与城市住宅一样,是属于私有财产,享有产权的。同时,农村宅基地房屋属于土地集体所有制,地上房屋和地下附着物所有权分别属于住房权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不但受宪法、民法等法律的保护,更受到有关地区、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建筑等法律规定的保护。
当然,如果在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使用、转让等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判决。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其他用途房屋,或者将宅基地转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对涉案地产进行查封、拍卖、罚款等处罚,以确保土地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同时,从实际上来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争议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比如在房屋扩建、房产继承、房屋权属纠纷等方面,都存在产权争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权衡各方利益,做出公正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法律保护下,农村居民可以依法依规拥有自己的房产。但如果在相关规定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判决,以确保农村宅基地和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