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一份合法的法律文件,需要得到当事人双方的签字确认,并在文末或文末附页上加盖印章或签章。只有在协议文件上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时,才需要另外加盖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盖章。因此,如果离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上加盖个人印章或签名即可。但如果是在公证处被公证的离婚协议,那么应该根据公证处的要求,在协议上加盖公证处的公章。
当然,无论是在达成协议时还是在签署协议前,我建议当事人需要三思而行,充分了解协议的每一条细节,确保达成协议符合双方的利益关系,避免将来出现矛盾和纠纷。在签署协议时,应当确认协议中的内容准确无误、严密合法,并致力于确保每个条款不仅合理,而且对双方都公正,同时符合当前法律和法规要求。最重要的是,应当在签字前仔细阅读协议文件,确认协议内容确切的陈述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互不侵犯和保护个人利益。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相互约定的法律文件,因此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尽量避免双方之间的不必要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