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利用其职务或者管理职责之便,将公共单位或者社会公共资金占为己有或者擅自使用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涉案人员,需要进行严肃的取证工作,以保障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下面就是几种常见的取证方法:
一、查阅账目资料
查阅账目资料通常可以找到有关挪用公款的线索和证据。取证人员可以通过查看财务报表、票据、银行账单、收据等文件,找出以及明确挪用公款的时间、金额、去向等信息。如有必要,也可以由专业的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二、询问询证
询问询证是指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职务相关人员、证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了解挪用公款的事实及相关情况。其中,询问过程中涉及到的重要情况需要被记录下来,以备查验和举证。
三、调查证人证言
通过询问证人等来获取证据。证人是指知情人员,包括当事人的家人、朋友或者工作关系的相关人员等。通过调查证人,取证人员可以了解到更加详细和准确的挪用公款的事实情况和其他相关线索,为后续调查提供重要的证据。
四、法医鉴定
针对于涉案人员假冒、伪造公文或者其他的证据材料,需要通过法医鉴定等科学的技术手段予以解决。采取法医鉴定手段,可以更加精确的确定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现场勘查
在挪用公款的现场进行勘查,可以了解到现场的场景和细节,从中寻找破案的线索和依据。现场勘查中需要充分保护现场的证据,避免被损坏和毁灭。
最后,就是在取证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避免违反相关法规和程序,可能导致证据无法使用、案件被打回重审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