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
审理本案,原告××,被告××,双方强烈要求离婚,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内容确实、合法、有效,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二、婚姻财产分割
1、原告××自有房产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
2、原告××自有存款人民币10万元,存款归原告所有;
3、原告××与被告××共同购买的房产一套,根据房产市值,共同决定卖房所得奖金分配比例,原告××获得50%,被告××获得50%。
4、婚姻关系期间双方赚得的其他财产,各自保留。
三、子女抚养和教育
1、离婚后子女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子女成年或者独立,期间的教育、医疗、住宿等费用由原告承担。
2、对于子女的主要生活、学习、医疗费用,由原告统一负责,被告有权了解子女的情况,如有修改需要双方沟通协商。
四、其他协议
1、离婚后,原告××恢复自己的姓氏。
2、离婚后,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财产继承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自愿达成上述离婚协议,并保证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自愿履行。双方已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及其意义,均愿意承担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原告:(签字) 被告:(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