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协议与离婚协议两者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它们是两份完全不同的协议文件,需要分别处理。拆迁协议是属于房屋拆迁的业务范畴,要求必须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户签订,并且必须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和当事人的个人签章。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关系解除的协议文件,必须由夫妻双方自愿签署,并签字盖章,同时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公证。
如果拆迁户是夫妻关系,并且两个协议出现了相互关联,也就是说离婚与拆迁协议有关联,那么离婚协议也需要盖章。因为离婚协议本身也是一份法律文件,需要像其他文件一样有法律效力,才能够继续产生法律效应。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盖章是有必要的,不盖章的话,可能会在文件的效力和合法性上出现一些问题。
总之,在拆迁协议离婚时需要盖章,具体情况得看协议本身的要求,在签署协议之前,应该认真阅读协议的评估标准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在离婚协议上盖章,这样才能够为法律程序提供足够的凭证,确保协议的效力和合法性,避免后续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