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但如果夫妻离婚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共同行使时,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首先,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性别等因素来考虑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给予母亲,但如果母亲无力抚养或被判定为不宜抚养,那么父亲则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其次,法院会考虑抚养人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如果父母双方都具备可供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那么孩子的抚养权有可能会给予双方共同行使。如果双方都不具备条件,则有可能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其他亲属或社会福利机构代为行使。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情感需求。如果孩子对某一方有特别强烈的情感依附,那么该一方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总之,苏州市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的。法院会以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利益为重,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使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抚养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