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拆迁安置房算2套房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拆迁安置房一套只算作一套住房。
具体来说,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强制拆迁人员享有一套住房的安置。该条例也规定,如果政府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安置房,应当提供相应的住房面积。这意味着每个被拆迁户只能获得一套拆迁安置房。
此外,根据《厦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拆迁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厦门市的拆迁安置政策也规定了每户家庭只能获得一套拆迁安置房。
因此,厦门拆迁安置房不算2套房,而是只算一套。这一政策旨在保证拆迁安置的公平性和效率性,避免过度给予拆迁户的住房资源,从而导致住房市场的扭曲和城市发展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