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家庭的痛苦,对小孩最为不利的影响,且离婚后,不同的家庭关系、生活环境和教育方式,可能对小孩产生很大差异。因此,在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并且如何抚养孩子,都是双方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离婚夫妻之间,抚养权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如果夫妻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会处理抚养权争议。对于6岁的小孩抚养权,法院通常会判定父母共同拥有抚养权,并且尽可能给予小孩平等的生活环境。同时,如果有一个父亲驻家庭,则法院通常会将孩子的居住权判给驻家庭父亲,以确保小孩的生活环境的稳定性。
然而,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仍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法院将会考虑小孩的爱护人,例如小孩希望和哪一个父亲在一起。其次,法院将会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例如哪一个父亲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另外,法院也会考虑父母对小孩成长的影响,例如双方家庭成员与小孩关系的亲密度、性格、教育理念等因素。
总的来说,在判定6岁小孩的抚养权时,法院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在法院的介入下,需要认真考虑小孩的最好利益,并以小孩的福利为出发点,做出最佳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