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确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双方的利益。签署离婚协议书的过程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是离婚的必要步骤。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本人必须签名确认。
签署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双方达成共识,希望以最为简单的方式解决离婚纠纷,减少双方过度的心理、经济、精力消耗。在签署之前,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相关法律部门的审查、确认,确保协议内容合规,保障双方的利益。
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核实各自的权益、义务,保证离婚后各方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分担。如果离婚协议书不被签署或其中的内容存在争议或不合理,将会给双方非常大的经济、精神上的困扰,甚至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离婚协议书用本人签名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双方达成共识的最终证明。签署协议书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确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是代理签署,则需要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证件及授权书,以确保代理人签署的是受委托的行为。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妻会优先考虑签署离婚协议书。只有在离婚协议书中确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签字,离婚过程才能够得到有力地保障,同时减少双方离婚情绪的冲突,更好地走出离婚的阴影,过上幸福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