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证是对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证明,是财产所有权的法定证据,证明持有人对其所持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确权和颁发宅基地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确权是为了明确土地权属,宅基地证的颁发是为了充分保护宅基地产权,减少买卖宅基地的纠纷,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确定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然而,有关部门在颁发宅基地证时,一些地方存在未先进行确权就颁发宅基地证的情况,这种做法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在未确权的情况下颁发宅基地证,会导致土地权属不明的情况出现,给土地的流转和产权交易带来巨大障碍,降低了农村土地的市场化程度,难以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其次,未先进行确权就颁发宅基地证,会让问题一拖再拖,难以解决,同时还会引起社会不满和矛盾的加剧。
因此,农村宅基地证必须要确权后再颁发。确权是维护土地权属、保障承包地的所有权的前提,同时也是政府掌握农村土地权属的基础,实行确权后再颁发土地证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村土地的流转、产权交易的顺畅进行,可以给农民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让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稳定和有序。
总之,确权和颁发宅基地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必须本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只有确权后才能颁发宅基地证,才能保障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农村的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