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用于拆迁项目的民房,用来安置被拆迁户的临时住房。那么,如果在分配拆迁安置房后,这些被分配的拆迁安置房的业主离婚了,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那么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会将拆迁安置房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来进行分配。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房只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于持有房屋证件的一方。如果持有证件的一方愿意将其分配给另一方,可以进行赠予。而如果拆迁安置房被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原拆迁安置小区规定拆迁房屋的流转,否则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总之,如果离婚涉及到拆迁安置房,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