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依法予以处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但是必须要进行教育矫治。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挪用公款,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1. 帮助其认识错在的地方。要让未成年人明白挪用公款是违法的行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给他们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其了解行为的恶劣后果。
2. 进行思想教育。对于年老态度不端或叛逆的未成年人,要对他们进行带有思想性的教育,增强其对法律权威以及社会道德的尊重。
3. 适度惩戒。针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进行适度的惩戒,局限于教育矫治范畴内,不过也不能放过其中的严重分子,以避免给未成年人养成错误的观念。
4. 恢复挪用的财产。应该要求未成年人返还挪用的公款和道歉,使其了解挪用公款的不当行为给其他人带来的伤害和造成的损失。
总之,未成年人挪用公款需要进行教育矫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言行,秉持柔性法理。同时,需要尽早发现和纠正预兆,为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人生奠定更加稳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