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重要文件,主要用于约定离婚后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与夫妻双方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很多人会关心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去法院查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与离婚判决书不同,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由法院制定。因此,法院并不会主动保存离婚协议书,也不会作为法律文件存档。
但是,如果离婚过程中出现了诉讼,夫妻双方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诉讼证据,法院会将离婚协议书作为诉讼材料保存在案卷中,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可以在法院查阅。
此外,即使没有诉讼,夫妻双方也可以将离婚协议书录入公证处备查。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办理离婚公证,在公证书中注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公证书会作为法律文件保存,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可以向公证处查阅。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主协商的协议,法院不会主动保存,但在相关诉讼中会作为诉讼材料保留在案卷中,夫妻双方也可以将其录入公证处备查。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可以在法院或者公证处查阅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