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拆迁安置房成为了常见的一种房屋形式。该种房屋的名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名。那么,拆迁安置房改名手续怎么办理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进行拆迁安置房改名手续前,需要搞清楚该房屋的实际性质,比如是居住房还是商业房。因为两种性质对应的手续可能会略有不同。接下来,就可以进行改名手续了。
第一步是到相关机构或单位办理申请手续,要求更改拆迁安置房的名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机构或单位要是有权更改拆迁安置房名称的机构。具体来说,一般是地方城市建设、房屋管理等部门,需要查找相应的联系方式,并递交申请书。申请书要详细写明更改的原因以及新名称的具体内容。
第二步是等待审核,并就新名称的内容进行沟通。审核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审核未通过,则要继续修改申请书,并在新的申请书中强调更为合理、合法的列名原因,重新提交审核。
第三步是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拆迁安置房改名后,需要重新办理房屋备案登记。必须要在变更之后的15天内,把变更情况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提交新的房屋证明相关材料。材料包括:变更原因说明、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原有房屋证明等材料。
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并颁发新的房屋证明,完成整个拆迁安置房改名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更名后的房屋名称须在房屋证明上予以体现,同时,新旧名称的关系也要在证明上表现出来,相关信息要清晰易读。如此,拆迁安置房改名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