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签字是违法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拆迁安置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和合法手续,居民必须签署同意拆迁安置的协议书,并且在签署之前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的通知和咨询,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因此,拆迁安置不签字是违反了居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对于拆迁安置的补偿、福利、房屋归属等问题也会造成严重影响和纠纷。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居民要求签署协议书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重要性。首先,签署协议书是居民的权利,也是其表达意见和发出声音的方式。其次,签署协议书可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拆迁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地解决问题和弥合矛盾。签署协议书还可以保证拆迁方和居民之间的合法合规性,避免拆迁方与居民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对交通、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在目前的拆迁安置中,拆迁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安置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同时,拆迁方需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需求,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和补偿福利的合理化和合法化,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必须经过居民同意和签署才能进行,不得强制拆迁和安置,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因此,拆迁安置不签字绝不可行,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