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欠款往往是指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赡养费、抚养费等欠款。那么这些欠款是否有时效呢?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协议上的欠款也是有时效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债权人要求清偿欠款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上的欠款,在三年内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的。过了这个时限,债权人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该欠款了。
不过,也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时效是指债权人对欠款的要求时效,而不是该欠款自动失效。如果债务人在时效期间内有还款行为,那么债权人要求清偿的时效会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三年内有还款行为,那么债权人要求清偿欠款的时限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之,离婚协议上的欠款是有时效的。如果债权人在三年内没有采取法律途径来追讨该欠款,那么该欠款就会自动失效。但是,在时效期间内,债务人仍需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而债权人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该欠款。因此,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该谨慎对待离婚协议上的欠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