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款被个人非法占有、使用或处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犯罪,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被定罪后,将面临刑事制裁和行政追偿。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可以被认定为犯罪。其中,挪用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为简单贪污罪,情节较轻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但必须进行行政处罚。而挪用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则认定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5万元,属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罪,要面临刑事制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罪行的刑期可长可短,通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与具体情况进行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其他比较严重的刑罚。
同时,挪用公款罪还有可能被追究行政追惩和法律民事赔偿责任。单位应当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违章占用、挪用公款的行径,应当依据《预算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追究。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依照法律严格惩治。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和有效的刑事打击,才能有效遏制这一行为,保障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