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方式占有、使用、转移或隐匿公共财物的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属于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范畴。
根据中国刑法,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刑事犯罪。而如果挪用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只能被行政处罚。
具体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为贪污罪;数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下的,为受贿罪;数额较大又有侵占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等特殊情节的,则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如果数额较小,在三千元以下的则不属于犯罪,只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1000元仍然算是违法行为,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情节具体情况如何评价。如若情节轻微,则只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广大市民应强化自我纪律,防止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