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孩子年满18岁即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因此,18岁以上的孩子不再需要父母抚养,并且可以独立生活及自主决定。
在未成年时期,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由一个人或双方共同承担。一旦孩子成年,抚养权就不再存在了。
然而,如果孩子在成年后依然需要父母的经济和生活支持,他们可以通过自愿协议或法院判决获得经济赡养。在中国,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在成年后尽快自立,但父母对子女有赡养义务。如果成年子女没有自立生活能力,父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赡养支持,包括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教育支持等。
另外,如果成年子女遇到意外或遭遇特殊困难,父母还应当对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援助,这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
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在18岁后消失。但作为父母,我们需要给予孩子必要的赡养和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自立,成为独立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