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各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证据。离婚协议书包含双方约定的离婚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赡养费等,该协议书在离婚诉讼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调解的依据,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商议并达成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解决产生的争议,因此法院审理该案件时可以直接依照离婚协议书进行判决,加快诉讼进程。
其次,离婚协议书还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提供给法官判定案情,尤其是对于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等问题,更需要协议书作为证据。比如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上约定了各自的财产分割比例,法院就会根据协议书来确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另外,如果夫妻在离婚前签订了协议书,但在诉讼期间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就可以将协议作为证据起诉对方违约。
最后,尽管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的约定,但如果信息不充分或者一方过于弱势,导致双方签订的协议存在缺陷或者不公平,法院在考察后也有权根据情况予以返还或撤销。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的,但它可以协调双方关系,减轻法院审理工作负担,也可以在离婚案件中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不过,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慎重考虑各项事宜,并选择一家有信誉度的律师行或者律师帮助起草离婚协议,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